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目标规划体系,完善可再生能源配套支持政策,加快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推动本市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形成《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实施方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至8月22日。
据悉,《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通过,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5章38条,分为总则、目标与规划、推广与应用、支持与保障、附则,从“明确总体要求,健全管理体制机制;强化规划引导,保障开发利用目标落实;促进推广应用,规范开发利用行为;加强支持保障,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等四个方面对推进本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提出明确要求。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目标规划体系
一是强化规划引导,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二是加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引导,印发《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指引》。三是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考核机制,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监测与考核。四是强化可再生能源规划引领,编制“十五五”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五是推动可再生能源与其他领域协同融合,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相关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同期能源发展规划。
(二)加快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
一是提升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加快推动建筑、交通、水务等基础设施第五立面光伏规模化、高水平应用,规范风电光伏项目开发建设全流程管理。二是强化区域能源合作,印发京津冀能源协同发展年度计划,深化与内蒙古、山西、宁夏等能源资源富集地区开展政府间能源合作。三是深化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制定《北京市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实施方案》,促进配电网高质量发展。四是建立健全新型储能管理体系,逐步推广储能电站项目审批、建设、运行、监管体系。五是推动可再生能源供热规模化发展,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地热能、空气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污水(可再生水)等可再生能源进行多元耦合供热。六是统筹生物质能开发利用,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清洁供暖。七是推进氢能发展,推动建成覆盖全市、辐射京津冀的氢能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八是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消费促进机制,稳步推动多种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参与绿色电力交易,加快提升重点领域和行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九是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条例》出台后各项政策措施的宣传利用,编制《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指南》。
(三)完善可再生能源配套支持政策
一是支持科技研发和产业发展,印发实施《北京市绿色先进能源和低碳环保产业发展实施方案》。二是推动可再生能源标准体系建设,完善光伏发电、地热及热泵等重点领域地方标准和关键环节技术规范。三是完善金融支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可再生能源企业和项目支持。四是健全可再生能源统计制度,不断夯实可再生能源发展基础数据。